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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高校建设成果

  • 打造高水平标准体系

    关于进一步推进教学标准建设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1-10-1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    各院系部:

    根据《关于制定专业教学标准的通知》(湘工美职院教字[2018]26号)、《关于制定(修订)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与题库的通知》(湘工美职院教字[2018]27号)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标准的建设工作,现将相关建设进度及要求补充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时间任务进度安排

    (一)假期工作安排

    各院系部于2020年寒假集中加班,认真组织各工学结合部(教研室)开展专业教学标准(课程标准)、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的制定(修订)与研讨工作,各标准执笔人根据研讨结果进行修改完善。

    (二)验收进度安排

    1.专业教学标准(课程标准)

    各院系部于3月上旬认真初查,并提出问题整改清单,并督促执笔人认真整改。学校将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复查。

    2.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

    各工学结合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于3月份对制订(修订)的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认真开展自查,进行修改完善。各院系于4月上旬对所属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开展初审,提出问题整改清单,并督促执笔人认真整改。学校将于4月中旬组织开展复查。

    二、要求

    1. 各院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教学标准的建设工作,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扎实开展专业教学标准(课程标准)、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建设工作,并于1月26日前将教学标准建设加班安排表(包括加班时间、加班人员和加班内容)发送至教务处李璐处。

    2. 各工学结合部(教研室)要认真组织召开各类标准建设的研讨会,并提交研讨会的会议记录与图片。未提交资料的视作标准建设不完整。

    3. 各院系在检查时要严格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审核,做好检查工作记录,分专业下达专业标准建设整改清单,督促整改完善,并将检查记录上报教务处。

    4. 各院系部对所属各类标准的具体内容负责。院系部负责人为总体责任人,各类标准制定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
    教务处联系人:李璐  联系电话:4110440

     

    教务处     

    2020年1月5日